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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河开展315消费者权益宣传活动河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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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主题是“守护安全畅通消费”。3月15日,河北省邢台沙河市场监管局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日线上线下同步宣传活动,线上通过报纸、美篇号宣传消费维权相关法律法规等知识,动员市场主体通过悬挂标语提升自律意识;线下在家乐园广场开展消费维权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受理消费投诉、现场解答等形式,向过往群众宣传识别假冒伪劣商品的常识,全力营造浓厚氛围。此次活动共发放资料余份,现场接受咨询服务55人次。

年3·15消费警示

警示一:餐饮消费慎重选择

消费者就餐或网络订餐时,要选择证照齐全、环境干净整洁、量化等级高的餐饮单位,不吃生食海产品,不吃感官异常或未烧熟煮透的食物,慎重选择熟卤菜、凉菜冷食等高风险食品。就餐时,应主动索取发票等就餐凭证。吃火锅时各种菜肴要煮熟煮透,盛放生熟食品容器要分开,防止交叉污染。若发现食物异常,要立即停止食用,注意保留剩余食物、维持原状,及时投诉举报。

警示二:旅游出行须谨慎

大家外出旅游时,第一要选择规模较大、经营规范、信誉较好的旅行社,不可轻信个人推介,并与个人约定和付款;第二签订正规旅游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吃、住、行的标准、自费项目、购物次数及停留时间、违约责任等基本内容,并索要和妥善保存发票;第三选择品质游,拒绝“不合理低价游”,避免“隐性”消费、强制消费。

警示三:小心“直播带货”质量问题

在互联网经济高速发展的背景下,“直播带货”尤其是“网红带货”成了电商新风向。但这些“直播带货”在消费领域存在的虚假宣传及质量问题不容忽视。消费者首先要选择正规电商。要选择经营规模较大、信誉度等级较高、口碑较好、交易量大、消费者评价较高的正规电商平台,对朋友圈的“良心”货不要轻信。合法正规的电子商务经营者会在其首页醒目位置公开网络标识、营业执照等信息。在产品质量上“电商专供”商品与实体店销售的产品会有差别存在。“电商专供”商品一般在服装、电器、鞋帽、箱包等品类较多,消费者要擦亮眼睛。同时由于消费者获取经营者及商品信息受限,经营者无需实名注册、无信用担保、无交易门槛,商品的来源、渠道、质量、价格等信息的真实性存疑,发生纠纷时消费者举证难,追责难,维权成本高,消费者需要警惕在“直播平台”购物的风险性!

警示四:社交拼购有风险下单需谨慎

各家电商的拼团促销活动此起彼伏,也良莠不齐。拼团的价格往往低于一般销售价,消费者容易冲动消费,容易买到质量不符合预期的商品。而拼团是出于某一特定目的而临时组织的松散团体,拼团交易成功后就分散,售后一旦出现纠纷往往就难以再组织起来维权。此外,拼团购物需提前支付,成团后发货,容易出现发货不及时的情况。消费者在参加拼团购物前最好仔细查看商品介绍,包括发货时间、退换货服务等,尤其是购买一些大件商品、贵重商品,以防由于售后服务不完善带来不必要的购物纠纷。此外,消费者需谨防低价陷阱,低于市场价多倍的商品要谨慎购买,仔细甄别,尽量选择大型、靠谱的平台进行拼购。

警示五:理性对待老年保健品促销活动

老年保健品正逐渐成为老年消费者的日常消费品,针对老年保健品市场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沙河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提醒广大老年消费者,要理性对待老年保健品促销活动。首先要注意购买场所。要提高警惕,增强辨别能力,不要随意购买上门推销的保健品;要到证照齐全、信誉好的销售场所购买保健品。国家规定销售药品的单位必须有《药品经营许可证》;销售保健食品必须有《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证》。要树立正确的健康观念,不可轻信形形色色的广告、知识讲座和义诊等活动,购买前请咨询医生。

消费者发现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要及时消费维权,要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热线电话。

来源:沙河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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