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选聘,在全面考核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组织领导
本次选聘工作在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河北旅游职业学院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选聘方案。选聘方案经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此次选聘工作,由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三、选聘方式
公开选聘26人。采取统一公开选聘方式进行,按照制定选聘方案、发布公告、报名及初审、测评与考核、体检、资格审查、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四、选聘岗位、对象和条件
(一)公开选聘岗位26个。具体选聘岗位、选聘人数、选聘条件等详见《河北旅游职业学院年公开选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选聘对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与所设岗位要求专业相同。
(三)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硕士年龄35周岁以下(年7月以后出生)、博士年龄40周岁以下(年7月以后出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年龄和技能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承德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含试用期)。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5.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五)选聘优先条件
研究生阶段为双一流院校或专业、原、原院校或海外留学的,在面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上述顺序优先。如仍不能区分,按上述规则考察本科阶段院校。
五、选聘程序和方法
1.发布公告
年8月1日通过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