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爱卫办
关于拟命名“河北省卫生乡镇、卫生村”的公示
按照《关于做好下放河北省卫生乡镇与卫生村评审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冀爱卫〔〕1号),经邢台市爱卫会评审推荐,河北省爱卫办拟对隆尧县等21个乡镇命名为河北省卫生乡镇,个村命名为河北省卫生村(名单附后)。为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卫生创建质量,根据评审命名规定,现对拟命名“河北省卫生乡镇、卫生村”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周。
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内,以信函或邮件形式向河北省爱卫办提出,信函以寄出日邮戳为准。所提意见内容要求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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