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年高校毕业生参加
就业见习的报名通知
为使我区毕业两年内有见习意愿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都能通过实现见习提升就业能力,增强就业竞争力,增加就业机会,根据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张家口市青年就业见习三年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张人社字﹝﹞68号),现将张家口市万全区年就业见习报名相关工作公布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河北籍户籍;
2.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年、年毕业生持毕业证、《就业创业证》(必须无具体就业单位)、报到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2份复印件,同时填写《张家口市青年就业见习申请表》;
有见习需求的青年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自愿到见习单位见习;
(二)服从工作需要和组织安排。
二、人员确定及相关待遇
见习人员与见习单位达成见习意向,双方签订就业见习协议,见习期限为12个月,见习单位每月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补助,并为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其他
张家口市万全区年见习青年报名截止时间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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