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湖公安分局成功侦破“.8.16”故意杀人案
*河新闻网运城频道讯年9月15日,盐湖公安分局历经29天的艰苦鏖战,在市局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成功侦破“.8.16”故意杀人案,抓获犯罪嫌疑人陆某豪,继续保持现发命案全破的优异战绩。
年8月16日凌晨1时许,在盐湖区北城办原王庄村北口,社会青年杨某龙骑摩托车将被害人曲某明的本田轿车驾驶门撞坏。随后杨某龙找来朋友王某、张某、陆某豪商量修车处理事宜。陆某豪到后与曲某明因赔偿价格发生激烈争执,指使王某、杨某龙、张某三人从其车上拿出棒球棍、塑料棍威胁曲某明。在离开时,陆某豪驾车猛然撞倒曲某明并从其身上碾压过去,加速逃离现场,导致曲某明全身多处脏器损伤抢救无效死亡。
作案后,陆某豪与王某、杨某龙、张某四人订立攻守同盟,应对公安机关调查。
案发后,盐湖公安分局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工作。专案组民警通过现场勘验,调查走访,快速查明案件基本事实。
当天下午,专案组民警抓获了相互串供,向公安机关隐瞒事实真相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杨某龙、张某。另一名犯罪嫌疑人陆某豪作案后弃车逃往外地躲藏。
为了尽快将犯罪嫌疑人陆某豪抓获归案,连日来,专案组民警对其可能的潜藏隐匿场所进行严密排查。民警辗转到河南平顶山、江苏苏州,昆山、浙江杭州、上海多地展开调查,循迹追踪。犯罪嫌疑人陆某豪十分狡猾,不停的变换藏身地,躲避抓捕。
面对案件困境,专案民警多方寻找突破口,根据犯罪嫌疑人特点,针对性地制定了侦查抓捕方案。
经过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和市局相关部门全力配合下,9月15日上午11时,专案组民警在盐湖区某民房将刚刚潜逃到此的犯罪嫌疑人陆某豪一举抓获,同时抓获涉嫌包庇的其女友赵某。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陆某豪(男,26岁,临猗县人)对自己年8月16日凌晨因争执纠纷,驾车撞死受害人曲某明加速逃离现场,后与在场知情人员王某(男,19岁,盐湖区人)、杨某龙(男,18岁,盐湖区人)、张某(男,17岁,盐湖区人)进行商量串供,统一口径,向公安机关隐瞒事实真相,妄图逃避打击,并在其女友赵某(女,22岁,夏县人)的帮助下外出潜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陆某豪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刑事拘留,嫌疑人王某,杨某龙,张某,赵某因涉嫌窝藏包庇罪被刑事拘留,案件审理、侦办工作正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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