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关于面向社会征集城市路名的公告
随着高新区的开发建设,截止年6月30日尚有17条新建道路尚未命名,现就面向社会开展城市路名征集活动公告如下:
01道路命名原则1、能够反映高新区地理,彰显宝鸡历史文化;
2、照顾习俗,含义健康,文词优美,层次分明,突出特点,好找易记,朗朗上口;
3、尊重群众意愿,尊重历史习惯;
4、科学布局,方便管理,同时兼顾时代特点,有利于推动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
02命名大道、路、街、巷的使用标准1、行车路面宽在40米以上(含40米),其可称大道;
2、行车路面宽在10米以上(含10米),其可称路;
3、行车路面宽在5米以上(含5米)少于10米宽的,其可称街;
4、行车路面宽在5米以下,其可称巷。
03参加活动方式参与者填写《高新区道路命名征集表》通过发邮件、邮寄、传真等方式参与活动。投稿者须注明本人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以及命名含义。
邮箱:gxqshsy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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