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乡贤李兴德
造福桑梓留美名
作者:李庆新
清末民初,在滕东山区有谚语流传:东*西鲁泰昌李,泰昌府上领谷米。讲得是当年山东滕县(含山亭区八个乡镇)富甲一方的几大家族,‘东*’指城东东沙河的*家,‘西鲁’指城西鲁家寨的鲁家,‘泰昌李’就是滕东桑村泰昌府李家。
李兴德(-年),字子容,乡人尊称他子容先生,枣庄市山亭区桑村人(原属滕县)。同治年间秀才,师从*来麟,与王廷栋、高熙喆等师出同门。据史志记载,子容先生在当年为滕东百姓做了很多善事义举,影响甚广。曾设义塾、修城垣、舍粥放饭、接济乡邻、抗击土匪,救民于水火,桑村泰昌李家也是当年滕县八大家之一。
勤为本,立志报国取功名。李兴德生于道光二十五年(年),正值列强入侵,鸦片战争失败,中国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年代。李兴德的曾祖父因水旱灾害早年迁居桑村,因社会动荡不安,饱受苦难,生活虽然清苦,依然能坚持耕读当先,与邻为善。其父李瑞(字晓友)靠着经营豆油作坊、京广杂货起家,在当时已是小有名气的富户。目睹了滕东百姓的苦难,李瑞常念“愿以其厚德,尝活一方人”,李兴德耳濡目染,从小勤奋好学,立志要造福一方百姓。
李兴德自幼读私塾,跟着门馆先生学习《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弟子规》等籍册。15岁又去县城的“道一书院”求学,因天资聪颖,被*来麟先生收为学生,开始学习“四书”(《论语》、《孟子》、《大学》、《中庸》),“五经”(诗、书、礼、易、春秋),《千家诗》、《唐诗三百首》等。在他二十岁出头那年,经院试考取了秀才,在古代的科举考试中,考中秀才就算有了功名,已经是很了不起的事情了。在明清时期的中国,秀才是地方士绅阶层的支柱之一,在地方乡村中,他们代表了知书识礼的读书人,也是作为一般平民与官府之间沟通的渠道。
俭养德,世间百善孝为先。静以修身,俭以养德。勤俭节约也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李兴德他一生俭朴,以节俭为立身的根本,并且要求家人也过俭朴的生活。在他把家族生意经营到富甲一方的时候,依然能保持着节俭的传统,他穿衣只求朴素整洁,吃饭要求“食不重肉”,经常是吃煎饼,喝糊塗(稀饭),与普通人家没有区别。他对子孙也非常严格,有一年初春,儿辈们收割了些韭菜,包饺子解解馋,李兴德知道后严厉指责,要求他们不吃四月鱼,不打三月鸟,不采春初的苗。此事还被传为一段佳话。
德之始,始之孝也。从远古到现在,以儒家文化为主流的华夏文明,非常重视孝道。李兴德在九岁的时候母亲因病去世,他因悲伤过度,大病一场。后来父亲李瑞又续弦再娶,不得已和继母一起生活。这时候的李兴德已相当懂事,深知父辈创业艰难,埋头苦读诗书。私塾先生曾教他“先做孝子,方可为人”,他与继母相处的其乐融融,对待继母如生母一般。《续滕县志》记载:“李兴德滕之桑村人也,庠生,事继母以孝称”。在过去能被称为孝子并载入史册,是无限荣光的一件事。
敏而学,慧眼识珠藏国宝。李兴德自幼饱读诗书,敏而好学,弱冠之年考中邑庠生(秀才),后曾多次赴乡试,皆未中举人,功名止于秀才。后设义塾,办私学,闲暇之余编辑唐诗宋词,记录家乡的史实故事,到了晚年,开始研究古代文献,购书数万卷,在家中建起了藏书楼,寒来暑往从不停歇。
一日恰逢桑村大集,有一老者蹲在街边,身前放着一个奇形怪状的器物,锈迹斑斑,十分丑陋。据老者讲,前些日子薛河发大水,洪水退去后,在淤泥中挖出这么个东西,感觉像个宝贝,想卖个好价钱,已经在各大集市叫卖了数日,却无人问津。后来被李兴德花重金收购,他请来滕县的金石名家‘生克昭’先生鉴定,认定是商代国宝“己举彝”。
《滕县续志稿》(金石篇)记载:己举彝,为桑村李兴德家所藏。器高汉尺五寸一分,口径五寸,通两耳,阔八寸八分。铭“己舉”二字在其腹。考商爵,往往有己举、癸举、主人举,鼎、彝亦通用之。此器滈古,可珍宝,属商器。
启民智,捐资办学兴教育。桑村邻近东部山区,在清末民初的动荡年代,教育非常落后,仅有几处地主士绅家庭设立的私塾,专教其子弟读书,贫苦人家的孩子根本没有条件读书。李兴德深知读书的重要性,在光绪二十六年,把家里的私塾改办成义学,让贫家子弟免费入学。民国年间,提倡兴新学,废读经,改造私塾,李兴德利用家里的私宅扩建学堂,创办了私立“子容小学堂”,这也是桑村第一所正规新式学校。
年桑村解放,学校被收归公有,在此基础上增加校舍和教职人员,成立了桑村完小,就是现在桑村镇中心小学的前身。建国前,山亭区境内没有办过中学,建国初,历届小学毕业生到县城报考中学。年秋,在桑村办起第一处中学(原滕县四中,后改为枣庄市三十一中),校址就设立在泰昌府的私宅。桑村的教育得以传承延续,这与李兴德对教育的前瞻性是分不开的。
诚立身,甘为乡贤掷千金。李兴德品行之正,得益于恩师*来麟先生。*来麟,字公振,号冶山,滕县北门里人,道光辛卯科举人,滕县教谕。*夫子高风亮节,深知清廷腐败,绝意不入仕宦,就算家里一贫如洗也不愿为官。后在“道一书院”靠教书授馆为生,得其指授步入仕途者有:*来晨(道光庚戌科,任江西卢溪县知县)、任斗南、郭印瑚(道光乙己甲科)、赵毓芝(同治壬戍科)、张尚鼒(同治九年副贡)、王廷栋(同治癸酉科举人,任太和知县)、高熙喆(光绪九年进士,翰林苑编修)等。
晚清翰林高熙喆所著的《高太史续文抄》收录了一篇写给李兴德的墓志铭,铭文记载“喆于公,故人子也,在昔少年,尝与公角文于济上,与王大令云浦,朝夕过从相乐也。”李兴德当年与王廷栋、高熙喆等人就读于“道一书院”,三人私交甚好。王廷栋(字云浦,滕县小宫山人)考中举人后,要去云南为官,因路途遥远,又缺少盘缠无法整治行装。李兴德慷慨解囊,馈赠他白银三百两,还勉励他说:“务为良吏”。后来王廷栋任太和知县,因廉洁奉公,勤于吏治,被当地人称为王青天,闻名于云南太和、呈贡等县。
高熙喆
高熙喆早年丧父,家境渐渐衰败,他屡次参加乡试、会试全靠李兴德的资助。即将去京城为官时,李兴德给他赠送盘缠,曾对他说:“子外吏也,尚可以言事,一祛桑梓害乎!”意思是:你是朝廷的大臣,可以向君王进谏,要造福家乡百姓,为乡民除害呀。高熙喆文中对李兴德的感恩之情溢于言表,把李兴德列为受恩最深的三人之一,可见二人感情之深厚。
明大义,直言进谏惩恶人。光绪三十年(年),盐捕王桂兰与东山土匪高五、高六内外勾结,到处抢劫掠夺,搞得县城人人自危!于是李兴德写信将这件事反映到了京师事(北京的相关部门),皇上知道此事,授命御使查办,按察使胡景桂带兵将王桂兰抓获。由于当时外权过重,地方上**勾结,王桂兰又花钱买通了地方官,办案人员怕对自己产生非议,于是不愿过问。当年高熙喆在朝为官,任翰林院编修等职,他委托直隶藩司杨士骧帮忙,杨士骧传命山东巡抚周馥察办,周馥派人到桑村调查之后得出结论,李兴德反映的事情是属实的。就这样几经周折,才得以把王桂兰瘐死在兖州狱中,为地方百姓除去一害。
善作*,乐善好施济乡邻。清朝末年,捻*起义波及滕东山区,东山里的土匪猖獗,马子绑架“肉票”到山里面进行勒索,气焰非常嚣张。民国初年,在*阀统治下,滕东山区各股土匪,多者千人,少者数十人,架人勒赎,杀人放火,人民受匪患之苦,罄竹难书。
较大的村寨在乡绅或族长等权威领导下,据守围寨,防御土匪,维护地方治安。小村庄的老百姓只有拖儿带女,逃荒要饭的份了。为了不使乡民流离失所,李兴德联合周边几十个村庄的人们,还有街市上做买卖的生意人,招集强健的青年男子,在村子外面轮流巡逻,每年要耗费银两物质无数。
他又辟出自家数亩土地,安置那些贫困孤寡、逃荒要饭的人,让他们可以自食其力,相互守候。到了冬天还发放棉衣,为灾民抵御严寒,每年发放数百套衣服,二十年如一日。
丁酉戊戍年间(-年),连年的天灾人祸,民不聊生。李兴德联合滕县士绅徐文湧,在滕县东门外开设粥厂,倾尽全力赈灾,帮助灾民渡过难关。
《高太史续文抄》记载:“公计口贷食,必周而均,每粜人半升,辄益其量......其所以村无流亡,户无厖吠,得优游于斯土者皆公赐也......盖其留于人心者若此,吾乡三百年来前此未有也......
千年商邑,灵丘桑村,连接东山西湖,人杰地灵。茫茫微山湖润泽了齐鲁儿女,巍巍翼云山(高山)耸立在鲁南之巅。千古风流人物,在历史的长河里,渐渐地销声匿迹。清末翰林高熙喆写道“而其卓然不朽者,固将与微水比润,与高山争崇。”这也许是对‘子容先生’的最高评价吧!
注: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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