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办字〔〕46号
沙河市人民*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沙河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
通知
各乡镇*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府有关部门:
《沙河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市*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年12月6日市*府办公室印发的《沙河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沙*办字〔〕89号)同时废止。
年11月5日
沙河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建立健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机制,正确、有效、快速处置沙河市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河北省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邢台市人民*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境内发生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大面积停电事件是指由于自然灾害、电力安全事故和外力破坏等原因造成区域性电网、省级电网或城市电网大量减供负荷,对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以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和威胁的停电事件。
(四)工作原则。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属地为主、分工负责,保障民生、维护安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市*府及其有关部门、电力企业、重要电力用户等应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
(五)事件分级。按照事件严重性和受影响程度,大面积停电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分级标准见附件。
二、组织体系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市*府接受省*府、邢台市*府领导和指挥,全力配合省级层面的应对工作。发生较大、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时,根据市*府领导同志指示,成立市*府工作组,负责指导、协调、支持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必要时,由市*府成立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和指挥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同时,将大面积停电事件报邢台市*府和邢台市发展改革委,并做好相应工作。
(一)组织指挥机构。
1.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组成及主要职责。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府分管副主任、发改局局长、沙河供电公司总经理担任,成员由宣传部、发改局、网信办、应急管理局(地震局)、科技和工信局、公安局、民*局、财*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住建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商务局、文广体旅局、气象局、部队、沙河火车站、联通沙河分公司、电信沙河分公司、移动沙河分公司、沙河供电公司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组成,并可根据应对工作需要,增加有关乡(镇)办、经济开发区、其他有关部门和相关电力企业负责同志。
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负责指挥、协调本行*区域内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明确相应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应急联动机制;发生跨行*区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应根据需要建立跨区域大面积停电应急合作机制;决定启动和终止较大和一般级别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
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发改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发改局局长兼任。负责落实应急指挥部部署的各项任务;执行应急指挥部下达的应急指令;组织制定应急预案并监督执行;掌握应急处理和供电恢复情况;负责信息发布;协调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3.应急指挥部工作组。应急指挥部根据需要设立相应工作组,各工作组在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各工作组成员单位及职责分工如下:
(1)电力恢复组:由发改局牵头,科技和工信局、公安局、水务局、应急管理局(地震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气象局、部队、沙河供电公司等部门和单位参加,视情增加其他电力企业。
主要职责:组织进行技术研判,开展事态分析;组织电力抢修恢复工作,尽快恢复受影响区域供电工作;负责重要电力用户、重点区域的临时供电保障;负责组织跨区域的电力应急抢修恢复协调工作;协调*队等有关力量参与应对。
(2)新闻宣传组:由宣传部牵头,网信办、发改局、科技工信局、公安局、文广体旅局、应急管理局、联通沙河分公司、电信沙河分公司、移动沙河分公司等参加。
主要职责:组织开展事件进展、应急工作情况等权威信息发布,加强新闻宣传报道;收集分析国内外舆情和社会公众动态,加强媒体、电信和互联网管理,正确引导舆论;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3)综合保障组:发改局牵头、应急管理局、科技和工信局、公安局、财*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商务局、文广体旅局、联通沙河分公司、电信沙河分公司、移动沙河分公司、沙河火车站、沙河供电公司等参加,视情况增加其他电力企业。
主要职责: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受灾情况进行核实,指导恢复电力抢修方案,落实人员、资金和物资;组织做好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及生产生活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及时组织调运重要生活必需品,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市场供应;维护供水、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设施正常运行;维护铁路、公路、水路等基本交通运行;组织开展事件处置评估。
(4)社会稳定组:由公安局牵头、网信办、发改局、科技和工信局、应急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部队、联通沙河分公司、电信沙河分公司、移动沙河分公司等参加。
主要职责:加强受影响地区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以及趁机盗窃、抢劫、哄抢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转移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治安管控;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场监管和调控,打击囤积居奇行为;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的警戒;做好受影响人员与涉事单位、乡镇办及有关单位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二)现场指挥机构。负责现场组织指挥工作,参与现场处置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应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三)电力企业。电力企业(包括沙河供电公司、沙河区域内发电企业等,下同)建立健全应急指挥机构,在*府组织指挥机构领导下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电网调度工作按照《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及相关规程执行。
(四)重要用户。负责本单位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理。
(五)专家组。根据需要成立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专家组,成员由电力、气象、地质、水文等领域相关专家组成,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提供技术咨询和建议。
三、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
(一)监测和风险分析。电力企业要结合实际加强对重要电力设施设备运行、发电燃料供应等情况的监测,建立与气象、水务、林业、地震、公安、交通运输、自然资源和规划、科技工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分析各类情况对电力运行可能造成的影响,预估可能影响的范围和程度。
(二)预警。
1.预警信息发布。电力企业研判可能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时,要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发改局,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并视情通知重要电力用户。发改局应及时组织研判,必要时报请市*府批准后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并通报相关部门和单位。
2.预警行动。预警信息发布后,电力企业要加强设备巡查检修和运行监测,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准备,并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物资、装备、设备和车辆等应急保障准备工作。重要电力用户做好自备应急电源启用准备。启动应急联动机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维持公共秩序、供水供气供热、商品供应、交通物流等方面的应急准备;加强相关舆情监测,主动回应社会公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