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要上路运营,必须要取得相关资质才能够提供校车服务,长期以来,沙河交警一直针对校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查严管。
可尽管交警部门查力度如此之大,仍有个别学校、幼儿园和司机挺而走险、顶风作案,完全置学生的生命安全于不顾,利用无任何资质的非法校车接送学生。
近日,沙河交警查获一辆载有多名幼儿,为幼儿园提供校车服务却并未取得校车资质的车辆。10月9日下午16时20分许,车管所长郭尚敏带领重点办民警在孔庄村五岔路口执行勤务活动,当对一辆车牌号码为“冀ET67XX”的制式校车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辆属于邢台慧通汽车租赁服务公司,在未取得校车资质的情况下提供校车服务,并且驾驶员秦某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还属跨辖区运行。太不负责任了,民警对驾驶员秦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在对车上幼儿进行安全转移后,根据相关规定将车辆予以暂扣,并将驾驶员秦某带至大队做进一步调查询问。因驾驶员秦某涉嫌无证驾驶和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民警给予其罚款元的处罚。沙河交警再次提示:中小学校、幼儿园购买或者租用机动车专门用于接送中小学生、幼儿的,应当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备案。接送中小学生、幼儿的校车必须是5座以上且安全技术状况符合国家标准的客车,并统一标识、标牌。校车驾驶人应当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家长也要多留个心眼啦,给孩子选择校车一定要多留意对方是不是合法机构,为了孩子的安全,坚决抵制黑车,抵制超员超速!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