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一、太原又有项目拿到预售许可证了
二、房东撵人、中介骗人、开发商欺负人?别怕!《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发布了!;
戎姐看房注:从太原房产信息网公示信息获悉,位于太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唐明路20号的城南都市嘉园项目于5月16日获得一张预售证预售证,可销售商业面积:.63㎡。
太原又有项目拿到预售许可证了,大家可以放心购买了!
城南都市嘉园二期A号楼、独立商业楼获得的预售证号为()并商房预售字第号。具体情况如下:
东润国际新城项目(即新干线住宅小区)是由山西通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大型花园社区,项目位于太原市小店区东中环与许坦东街交汇处往东米,煤炭职业技术学院对面。
??项目在5月18日获得1张预售许可证,预售证号为:()并商房预售字第号。具体信息如下:
从太原市房管局获悉,耙儿沟城中村改造半山中庭小区7#商住楼获预售证。
??项目在5月份获得1张预售许可证,预售证号为:()并商房预售字第号,可销售面积:住宅:.54㎡,商业:.21㎡。
融创长风壹号2#、5#、7#住宅楼喜获预售证。大家可以放心购买!
5月份,项目的2#、5#、7#号楼获得一张预售证,预售证号为:()并商房预售字第号,可销售面积:住宅:.44㎡,商业:.04㎡。
记者点评:现在买房风险很大,五证齐全的楼盘无疑是比较靠谱的。预售许可证是五证中的后一证,拿下预售许可证说明该楼盘具备了将开发的商品房进入市场交易的资格,对购房者来说也就是“放心房”。
戎姐看房注:为了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规范住房租赁和销售行为,此次征求意见的《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条例》,将近一半的篇幅重点放在了如何保障租房人的权利。
《条例》重点保障租户的各项权益
例如条例明确规定:
1、出租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其他强制方式驱逐承租人,收回住房;
2、合同中没有约定租金调整次数和幅度的,出租人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鼓励租金按月支付;
3、直辖市、市、县人民*府应当建立住房租金发布制度,定期公布分区域的市场租金水平等信息;
4、鼓励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长期住房租赁合同,当事人签订3年以上住房租赁合同且实际履行的,当地*府应给与相关*策支持。
5、办理住房租赁备案后,租赁期限届满时承租人享有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6、出租人收取押金的,应当在住房租赁合同中约定押金的数额和返还时间。除住房租赁合同约定的情形外,出租人不得扣留押金。出租人扣留押金的,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7、未经承租人同意,出租人不得擅自进入租赁住房。
8、出租人在租赁期限内不得解除住房租赁合同,但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比如拖欠租金、擅改结构等)
9、出租人出租住房,应当符合单间租住人数和人均租住面积的标准。具体标准由直辖市、市、县人民*府制定。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等非居住空间,不得出租用于居住。
《条例》列举多项住房销售“不可为”
而针对当前住房销售中存在的问题,《条例》明确规定,取得预售许可证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10日内,在房产管理部门网站和销售现场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住房以及每套住房价格,并对外销售。
与此同时,《条例》明确了销售中禁止出现下列行为:
1、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和广告;
2、通过捏造或者散布涨价信息等方式恶意炒作、哄抬房价;
3、不符合住房销售条件,向买受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费用;
4、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
5、不明码标价,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6、以捆绑搭售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迫使购房者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价格;
7、将已作为住房销售合同标的的住房再销售给他人;
8、为买受人垫付首付或者以分期等形式变相垫付首付;
9、分割拆零销售住房;
10、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住房;
11、以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住房;
12、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销售行为。
对于出现违法违规的房地产企业,《条例》首次明确了各项处罚措施:
情节轻微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暂停网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0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或者吊销资质,造成损失的还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甚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房产中介,划定11个“禁区”
此外,《条例》也对房地产经纪机构,也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房地产中介提出了明确要求,尤其是明确下列行为不可以做:
1、捏造散布不实价格信息,或者与房地产开发企业串通捂盘惜售,炒卖房号,操纵市场价格;
2、发布虚假房源信息,隐瞒影响住房租赁、销售的信息,诱骗消费者交易;
3、为不得出租、销售的住房提供经纪服务;
4、强制提供代办服务、捆绑收费;
5、未经当事人同意,以当事人名义签订虚假交易合同;
6、协助当事人弄虚作假,为规避住房交易税费、骗取贷款等非法目的提供便利;
7、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住房交易信息,低价收进高价卖(租)出住房赚取差价;
8、购买、承租本机构提供经纪服务的住房;
9、违反有关规定,为当事人提供购房融资;
10、泄露或者不当使用客户信息,谋取不正当利益;
11、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对于出现违规行为的房地产中介机构,《条例》明确规定,由房产管理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可以暂停网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此外,公租房等*策性住房租赁和销售,以及旅馆类住宿服务,不适用该条例的规定。也就是说,目前市场的日租房、短租房等主要供商务、旅行用途的租赁方式不适用于该条例。
信息来源:山西晚报、太原乐居
本号编辑/张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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戎姐看房为你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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