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购房业主:
为了保障您的购房安全,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请您在购买房产前注意以下几点:
一、合法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具备以下有效证件:1.《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商品房开发项目预售应具备的五大证件:1.《国有土地使用证》、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5.《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三、注意事项:购房人应注意查看所购房屋是否属于预售范围,《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四、风险提示: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销售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期房属于违法预售,所签的购房合同及所交的订金、占号费、VIP卡等不受法律保护。2.购房人购房后采用网上签约的形式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原旧版纸质合同不再受理备案,望购房人签订合同后凭身份证、合同编号到我局房产管理中心查询备案状况。防止一房多售,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广大购房人加强风险意识和维权意识,如需要购房或了解相关信息、*策,请拨打房产市场监管股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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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年至今已批预售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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