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安徽省教育厅、滁州市南谯区教体局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精神,鉴于智能或可上网手机会对学生学习和生活造成的严重影响,为进一步净化校园环境,让学生能专心致志把心思精力都投入到学习中,营造良好的校风学风,经学校研究,特制定《沙河学校学生手机管理办法》,具体管理办法如下:
1.严禁学生携带智能或可上网的手机进入校园。
2.学生戴手表电话的,请家长将手表电话设置上课时间不得使用。
3.如果有急事找孩子请家长与班主任老师联系。
4.学生在校违规使用智能或可上网手机,一经发现,一律收缴。第一次,给予警告处分,学生写一份书面保证书,并请家长到校配合教育方可领回手机;第二次,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并由家长到校写一份书面保证书方可领回手机;第三次起,视情节轻重分别作出记过、记大过的处分决定,并将处分结果记入学籍档案,手机由安保处代保管至学期结束。保管期间,手机因不可抗因素产生的故障或损坏,学校一律不予理赔。
5.学校各部门、处室、班主任、科任老师要加强对学生的引导和教育,让学生认清利弊,切实解决思想症结,明确学校严禁学生使用智能、可上网手机的意义。
6.建议:放假或在家期间,家长要管控孩子玩手机及上网时间。
以上管理办法从年3月1日起施行,请学生严格遵守,并恳请家长积极配合。
滁州市南谯区沙河学校
年2月28日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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