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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6/14 15: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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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用人单位招引高校毕业生参加社保工作的通告

沙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用人单位招引高校毕业生参加社保工作的

通告

我市辖区内各类用人单位:

按照沙河市委市*府《关于高标准打造人才生态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我市辖区内各类用人单位积极招引本市及外地户籍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参加社会保险,是市委、市*府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的重要举措,也是释放人才*策红利,维护高校毕业生个人权益,提高养老生活质量保障,激发就业创业热情,激励和引进各类人才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赶超发展贡献聪明才智,建设经济强市美丽沙河的具体表现,各类用人单位积极为招引高校毕业生参加社保工作意义重大!

根据《社会保险法》、《劳动法》相关规定,沙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我市辖区内各类用人单位作出如下通告:

一、我市辖区内各类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市社保中心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且必须依法与招引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含试用期),办理社会保险(含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不得选择性只参加工伤保险。

二、企业招引高校毕业生享受补贴*策

1、年12月底前对企业招引登记失业半年以上高校毕业生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按每人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2、对中小微企业招引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每人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3、对中小微企业招引毕业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给予相应劳动合同期限但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三、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优惠*策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对参保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实施免、减、缓三项措施。同时,职工个人权益不受影响。

1、年2月至12月,免征中小微企业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三项社保的单位缴费部分;

2、年2月至6月,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三项社保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新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从办理参保手续当月起按规定享受相应减免*策;

3、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向人社局申请,逐级汇总至省人社厅,经省人社厅、省财*厅、省税务局共同认定后,可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另外,新参保企业从办理参保手续当月起按规定享受相应减免*策。年2月前已参保企业未申报缴纳2-6月三项社会保险费的,可以在7月份直接申报缴纳2-7月三项社会保险费,享受以上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优惠*策。

四、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不为职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均属于违法行为。

1、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2、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3、用人单位不为招引高校毕业生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的,劳动监察部门将跟踪检查,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据《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对经行*处罚后,仍不改正的,人社部门负责将用人单位以及负责人列入社会保险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名单,通过信用中国(河北)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

参保申报登记缴费地点:沙河市*务服务中心一楼社保服务大厅(也可以就近到各乡镇办劳动保障所申报登记)

参保申报登记缴费-联系人:高天彬手机:

享受社保补贴-联系人:韩向明手机:

沙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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