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10月1日上午11时许,沙河派出所在宜珙路凤兴村干村组处救助一残疾流乞人员郑某均(男,泸州市叙永县人,45岁,左下肢缺失)。
郑某均多年前因意外失去左腿,生活贫困,长期靠*府救济及流浪行乞获得生活来源。近年来,因家庭矛盾扩大,儿子不愿照顾他,生活失去希望,经常酗酒露宿街头,多次意图自寻短见。10月1日,郑某均酒醉后流浪到宜珙路沙河镇凤兴村干村组处大桥上,越想越觉得生活渺茫,将携带的行李放于路边桥基上,独自一人拄拐走到公路中间横卧在公路上,意图被过往车辆撞死。
郑被过往群众发现电话报警,沙河所迅速赶到现场,对郑某均进行开解疏导,等待郑情绪平稳后,将他扶上警车后带回派出所,联系沙河镇民*办送上生活费,并由民*办联系协调后安排车辆送到宜宾市救助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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