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全市居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年4月2日(星期六)对(褡裢街道办事处、桥东街道办事处、桥西街道办事处、周庄街道办事处、赞善街道办事处、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镇)区域封控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核酸检测人员范围
褡裢街道办事处、桥东街道办事处、桥西街道办事处、周庄街道办事处、赞善街道办事处、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镇内所有居民职工(包括外地在沙人员)。
二、封控时间及要求
封控时间:年4月2日11点开始,具体解封时间另行通知。封控期间区域人员保持居家、居厂不流动,按通知要求有序进行核酸采集。
三、核酸检测采样时间和地点
1、开始采样时间:年4月2日12点开始。
2、地点:按所在镇、办事处村(社区)统一安排,在指定地点进行。经济技术开发区安排所辖企业,在指定地点进行。
四、注意事项
1、请居民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提前准备好电子健康卡,全程佩戴口罩,在所属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
2、采样期间,请严格保持“一米线”距离,不随意在采样现场走动,防止发生交叉感染。采样完成后,必须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统一指挥,按照规定路径尽快离开采样点原路返回家里。未通知解封前,请保持相对静止不外出。
3、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的人员不能进行核酸采样,但必须及时向单位、村(社区)工作人员说明情况,提供证明并做好登记,居家48小时后要及时核酸检测。
4、对行动不便的独居老人、残疾人、慢性病患者等人员,工作人员将提供上门采样服务,请家庭其他成员及时与工作人员对接。
5、封控期间,除持有工作证明参与封控和核酸检测的工作人员外,其余人员严格在现居住地保持静止,避免外出。确因特殊情况需离开的,必须向居住地所在单位、办事处、村(社区)履行备案审批手续。除水电气暖和通信、物流等城市运转保障行业外,域内所有经营性场所一律暂停营业。重点企业、建筑工地、指定保供单位人员一律吃住在单位,不得随意外出,听从行业主管部门统一安排,由本单位负责与属地防控办联系安排好核酸采样。
6、全员核酸检测期间,区域内实行临时封闭管理和交通管制,在区域全部出入口进行检查管控,无特殊情况,人员车辆“不进不出”,过境车辆一律绕行。
7、我市未发现本土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本次全员核酸检测是一次实战演练,请广大居民积极配合,不恐慌、不驻留观看,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拒不配合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或恶意传播不实图片、视频和言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依法从严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沙河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4月2日
来源:沙河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