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排查发现,上关村村民申某在村支部已告知返乡需提前报备的情况下,未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提前报备,于5月9日晚从北京市海淀区返回村中。村委会第一时间排查到申某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未报备返乡,立即对其进行集中隔离,全部费用由个人承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刘石岗镇派出所对其进行行*警告。
重要提醒
继续坚持非必要不离沙,尤其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或有阳性感染者地区。有意向返沙人员,要主动通过扫村(社区)报备码、电话咨询、登陆填报河北健康码“涉疫风险自报”模块向目的地的村(社区)、单位、宾馆酒店等报告来源地、到达时间、交通方式、事由、目的地详细地址等事项,7日内不聚餐、不聚会、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
返沙后进行2次核酸检测,即“落地”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后48小时内再次核酸检测,两次结果均为阴性的,可正常生产生活。没有主动报备而被集中隔离的人员,隔离期间产生的费用由个人承担。对不按规定提前报备,隐瞒行程,造成疫情输入传播后果的,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沙河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