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昌平区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区公安分局充分利用拘留等法律手段,严厉打击电动自行车室内违规充电、停放违法行为。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对经民警劝阻后,拒不改正电动车违规充电行为的20余名村民自建出租房房东,作出拘留的行*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对于因违规行为引发火灾事故的2名人员,作出拘留的行*处罚。
自建房内违规充电且拒不整改
涉事房东被行*拘留
案例一
2月14日,北京市昌平区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区公安分局平西府派出所,对辖区一村民自建出租房屋检查过程中,发现该出租房未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存在电动车违规充电等消防隐患问题,且未按照已下发的责令整改通知书予以整改。区公安分局平西府派出所经调查取证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给予刘某刚行*拘留三日的处罚。
案例二
2月19日,北京市昌平区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区公安分局沙河派出所民警对辖区一村民自建出租房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时,发现该出租房未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存在自建房楼道内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既阻碍住户通行又存在安全隐患,且未按照已下发的责令整改通知书予以整改。区公安分局沙河派出所经调查取证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给予高某某行*拘留三日的处罚。
室内违规充电、停放引发火灾的
当事人被行*拘留
案例三
年7月4日1时许,北京市沙河镇某公寓发生火灾。经调查,起火原因为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室内违规充电过程中,电动自行车蓄电池故障引燃周围可燃物所致。昌平区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区公安分局七里渠派出所经调查取证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给予当事人李某云行*拘留十日的处罚。
案例四
年7月7日17时许,北京市北七家镇某小区发生火灾。经调查,起火原因系某住户在室内违规存放电动自行车蓄电池,蓄电池故障引燃周边可燃物所致。火灾造成该室内物品不同程度被烧毁,产生大量有*浓烟,消防救援站现场紧急疏散12名群众,营救室内2名被困人员。昌平区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区公安分局北七家派出所经调查取证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给予当事人王某行*拘留十日的处罚。
安全提示
广大市民务必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安全地点,充电时应当确保安全。严禁在建筑内的公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严禁在个人住房内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同时,充电过程中应避免长时间过度充电,以免造成充电设施过热、短路等,进而引发火灾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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