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我市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第四场),市公安局*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穆保民代表市公安局就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背景下道路交通管控工作进行了介绍。
根据省、市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部署,廊坊公安紧紧围绕“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工作要求,坚持“保防疫、保民生、保安全、保畅通”的工作方针,按照“科学、精准、逐步、有序”的工作原则,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背景下道路交通管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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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执行“原则上不进京”*策,严格控制进京车辆人员。对进京车辆、人员全部实行“四必”,即逢车必查、逢人必测温、必核身份、必验健康码和行程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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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在完成14天医学观察前严格限制进京。省内中高风险地区以外的车辆人员,原则上不进京,最大限度予以劝返,遇有特殊情况确需进京的,查验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提示其严格遵守首都疫情防控*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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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所有物资运输车辆驾乘人员一律执行“四必”核查规定,对有问题的驾乘人员一律劝返。对驾乘人员无问题的廊坊物资运输车辆,需持北京市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制发的《应急物资进出京调拨(转运)证明》、驾乘人员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即可通行;持有区县级以上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发的《进出河北疫情防控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或《廊坊市疫情防控通行证》、驾乘人员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即可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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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从省内中高风险区域运输生产物资进京且持有《应急物资进出京调拨转运证明》的车辆,按照省公安厅“三道防线”指挥部指令,保障顺畅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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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和鼓励北京通勤人员居家办公或在京居住,减少通勤人员进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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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月19日起,通勤人员首次进京的,除查验工作证明、单位证明,需持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之后每次需持14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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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内中高风险地区出省车辆、人员,除符合条件的应急和民生物资车辆外一律劝返。对我省其他地区的车辆、人员,实行“非必要不出省”,确需出省的,查验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健康码、行程卡,无风险的放行;对外省过境廊坊的车辆、人员,要查验健康码、行程卡,无风险的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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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月19日0时至25日24时,在市区和各县市城区,实行机动车单日单行、双日双行限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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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月26日0时起,在市区和各县市城区,同步恢复、实施与北京市一致的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
下一步,全市公安机关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以及省委省*府、市委市*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决策部署,强化*治担当,抓好统筹结合,持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