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河股份()5月7日晚间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司股票于年4月28日、5月4日、5月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2.2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公告称,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据沙河股份年年报,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64亿元,同比增长18.98%;归母净利润2.49亿元,同比增长%。
值得注意的是,沙河股份年度房地产销售收入约为人民币7.52亿元,占年度营业收入的98.45%。
沙河股份4月28日披露年一季报,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89亿元,同比增长.88%;归母净利润1.62亿元,同比增长.34%。
针对有投资者对公司股价的质疑,沙河股份4月14日在互动平台表示,公司主要经营活动为房地产开发和经营,近年来,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变化,房地产企业经营难度加大,中小型房企更是面临诸多困难,在此环境下,公司一直规范运作、稳健经营,保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来源:读创财经综合
审读:喻方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