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参照《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规定,为满足我市教育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教师名,其中:高中(一中、二中)、综合职教中心和劳动技工学校文化课教师名,市二中职业教育类教师3名,综合职教中心职业教育类教师4名,劳动技工学校职业教育类教师10名,初中教师67名,小学教师7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考试、考察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沙河市辖区户籍或升学前为沙河市户籍(年毕业生不限户籍);年龄30周岁及以下(年10月22日以后出生),其中研究生学历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年10月22日以后出生)。
3、(1)报考高中(一中、二中)文化课教师:要求全日制普通类本科一批及以上学历,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2)报考市综合职教中心和劳动技工学校文化课教师:要求全日制普通类本科二批及以上学历,具有高中或职业高中教师资格证。(3)报考职业教育类教师:要求全日制普通类专科及以上学历(部分专业要求全日制普通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具体详见《沙河市年公开招聘高中、初中、小学人事代理教师岗位信息表》),教师资格证暂不做要求,工作两年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4)报考初中教师:要求全日制普通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初中或高中教师资格证。(5)报考小学教师:要求全日制普通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小学或初中、高中教师资格证。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报考高中、综合职教中心和劳动技工学校文化课教师、初中教师、小学音乐体育美术教师,报考学科要与本人教师资格证学科一致。报考高中、综合职教中心和劳动技工学校文化课教师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按1:2比例开考;其它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降低开考比例、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不得应聘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现役*人;
4、在读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5、未经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的,报名时需持单位和主管部门盖章的同意报名证明信);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7、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参照《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第四十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沙河市年公开招聘高中、初中、小学人事代理教师岗位信息表》。
附件一,点击查看大图
三、招聘程序(一)发布招聘简章
于年10月14日通过沙河人力资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