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司法厅河北省民*厅发布通知《关于拟命名第六批“河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名单的公示》,我市多村入选。
根据《“河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管理办法》,现将拟命名的第六批“河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内,如对拟命名的村(社区)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反映情况,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