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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4/3/14 8:51:00

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开展以来,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反电诈中心以“断卡”行动为总抓手,打击处理涉电诈违法犯罪嫌疑人人,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73起,追缴涉案银行卡张,追赃挽损余万元。

大学生成“两卡”犯罪嫌疑人

8月12日,榆林某银行向反电诈中心提供重要线索:李某在几家银行大肆申办银行卡账号,资金流水巨大,有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嫌疑。刑警大队联合麻*梁派出所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抓捕归案。经查:身为大学生的李某于今年4月分别在四家银行大量申办手机银行和网银,后在上线“齐某”的指示下为其转移赃款,流水金额达万元,非法获利余元。

追赃挽损2万元群众赠锦旗致谢

8月12日,雷女士向反电诈中心赠送锦旗,感谢民警追回被骗款2万元。今年3月,雷女士在某短视频平台添加了一名自称“王涛”的主播。后被对方以“申报税票”、“承包绿化工程”、“生病住院”等为由骗取2万元。接警后,办案民警通过分析研判将目标锁定在犯罪嫌疑人“刘某”身上,在沙河村某出租房内将其抓获。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打掉一境外违法犯罪团伙

8月2日晚,反电诈中心民警抓获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的犯罪嫌疑人葛某、刘某和苏某,并搜查出营业执照、印章、U盾等物。经查:今年7月初,犯罪嫌疑人葛某在境外上线“小*”的指示下,勒令刘某、苏某提供虚假信息在神木市、榆阳区注册多家公司,并在辖区银行办理对应的对公账户、银行卡和U盾。葛某将营业执照及对公账户邮寄至“小*”指定的地点帮助其从事网络诈骗等犯罪活动,三人从中获利2万余元。目前,犯罪嫌疑人葛某等3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上游链条研判打击工作仍在进行中。

“两卡”仅限于本人使用,不得非法出租、出售。否则轻则泄露个人信息,受到限制办卡等信用惩戒或行*处罚,重则可能涉嫌犯罪。

现实生活中,部分在校学生由于社会阅历不足、法治观念淡薄,已成为非法买卖“两卡”的重要群体之一。在利益诱惑面前,有的学生迷失方向,一步步陷入违法犯罪泥潭,从办卡、卖卡发展到组织收卡、贩卡,成为潜伏在校园中的“卡商”;有的在寻找实习机会、社会兼职过程中,由于法治观念淡薄,被犯罪团伙所利用,步入犯罪陷阱;有的交友不慎、识人不明,在所谓“朋友”“老乡”的引诱、教唆下出租、出售“两卡”。

公安民警提醒:大家要提高防范意识,切莫贪图小利,成为犯罪的“帮凶”。一旦发现涉“两卡”犯罪线索,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若已实施非法出租、出售、购买“两卡”的违法犯罪活动,必须立即停止,主动投案自首。

来源

榆阳公安榆林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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