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唐山市路南区选调区属事业单位人员15人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路南区事业单位人员力量,为更好地开展工作,优化人员结构,补充缺额,打造高素质人才队伍,根据《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办法》(冀办发〔〕4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面向河北省公开选调事业单位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公开选调事业单位人员,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调范围及名额
(一)选调范围:河北省内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副科级以下工作人员(不包括路南区在编在岗人员)。
(二)选调名额:本次计划公开选调区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名。(详见《唐山市路南区属事业单位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2),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三.选调条件
(一)选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与选调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选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
(二)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学历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类本科第一批及以上学历。
2.编制要求:具有全额事业编制。
3.年龄要求: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人员年龄可放宽至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新提拔人员任职试用期未满或任职未满一年的人员、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2.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无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正在接受审计的。
5.干部档案有涂改造假,或者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团)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干部身份(“三龄二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存在疑问的。
6.不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此外,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选调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名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选调程序
(一)信息发布
各选调单位的岗位、人数、岗位条件等,详见《唐山市路南区属事业单位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2)。
路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唐山人才网(